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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券的发行与承销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1-04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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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   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——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包销方式,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。
 
l    凭证式国债,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,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。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,不可上市流通转让,但可以提前兑付。提前兑付时按实际持有时间分档计付利息。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。凭证式国债具有类似储蓄、又优于储蓄的特点,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,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。
 
l   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,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,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。
 
l    公开招标方式——通过投标人的直接竞价来确定发行价格(或利率)水平,发行人将投标人的标价,自高价向低价排列,或自低利率排到高利率,发行人从高价(或低利率)选起,直到达到需要发行的数额为止。
 
l    承购包销方式——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签订承购包销合同,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的。目前主要运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。
 
l   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:
    (一)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,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;

    (二)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;

    (三)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;

    (四)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

    (五)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;

    (六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   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,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,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。

   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,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,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,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。